其實就是最近這個熱門話題,加上跟一位看日職很久的朋友聊天,跟大家分享
其實他講很重要的一點是補償的本身就真的要補償到,因為FA的確讓原隊少一人,
我先不談吱吱不留大師兄這件,因為往後還有很多FA案例,總不會都如此吧?
所以補償並非不合理。好的補償讓原球團戰力($力)有緩衝,新球隊有戰力增加,
會是雙贏結果。
試想一件事,今天大師兄年輕6歲才28歲,各位還覺得我們被挑人很虧嗎?應該不會吧
會覺得人+錢換大師兄不划算多少是因為他年紀關係,再加上辜老版多少是有多砸
但不覺得叫overpay應該叫廣告費(咦?),反正開季我們就會還他了(今年荷包一樣空空)
也許我們覺得稍虧,但.......其實不是制度本身問題,是剛好這個案例。
第二就是換個角度想,風水會輪流轉,總有一天會換我們的球員被FA,用這角度來想的
時候,可以換到球員未嘗不是一件壞事,所以$+人這方案是可存的,那我完全支持太子的
三點嗎?不完全,因為他的宣告很顯然在修正的時間點是我不認同的,他講的3點都是問題
所在,是矛盾,但很有趣的是時間點在FA產生之後,顆顆。如果這次是個案例研究檢討
做為以後新例的範本那我舉雙手贊成,完整的制度讓球員流通更順暢,獲得更多舞台。
如果修正是為了這次,那就有些事後諸葛,個人以為最後修正出的新制不該朔即繼往。
針對其中第二點提到承接合約以免談判落差,我的看法就是你要這樣就乾脆點
改成人一定要轉,但是25人名單資格要重新訂定,當年FA之人/新秀一律保護,
這樣這一點1.可以讓新秀待原隊免除簽約金相關問題(不然誰要FA然候損失剛簽約新秀)
2.讓待幾年了被卡住升不上去的球員多點新舞台的可能,新秀不能挑/主力被保護那就挑
替補也不賴?。這隊游擊手很多那隊外野很滿這隊去年選2個強力先發,流口水呀<類似這樣
但感覺目前下週的會議傾向解決這次的歧見,不知會不會接著修正自由球員方案?
如今已經有人衝撞制度找出破點,好好補正一鼓作氣飆吧.....自由球元的精神就是要讓
轉隊活絡才是,我隨風選秀而來,隨自由球員而去,好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場均10000人的
中職喔。
自由球員的議題我猜會是支線,下週我們可以期待開訓的新聞轟炸~哈,新的球季讓人
不期待都難,但願可以有空去西部剩下的新竹、台南達成現場全壘打,然後去高雄客場
看3花,在桃園球場外野唱黃杉力量+撿大師兄全壘打球,在洲際主場參與滿場,在南港
遇到楊領隊,廁所遇到M大(誤),進的每一場都看見2015涼水季的火力(  ̄ー ̄)ノ⑩
結論:再兩天就是大調薪一週年,去年的這時候我們還在猶豫領隊的三箭XD,看著我們
官方的公告在棒版從噓爆變推爆真是有點飄飄然der,我們球隊真的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