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r880613 (æ¿æ©‹é‡‘城æ¦)
2016-06-16 23:05:32http://i.imgur.com/Sz5fr50.jpg
8啦8啦8
我爪表示:被排擠啦
持續拉大 就算下半季沒冠軍 也要有冠軍戰1.2.6.7優勢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6-06-16 23:15:00如果下半季又冠軍 總冠軍賽先拿1勝 反而只有2.6.7主場XD領隊應該會想要冠軍勝過主場啦 不過這個賽制真的超無腦
作者: gotowayhome 2016-06-16 23:18:00
如果金冠軍主場是1,3,2排法嗎? 這樣有點不公平
作者:
ss36 (咪降)
2016-06-16 23:20:00總是要發生後才會有人提出修改嘛 就讓金冠軍再發生吧XD
若囊括上下半季 就是 2.6.7 第一場職接獲得一勝應該改成 2.2.1.1 比較公平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6-06-16 23:26:00賽制是之前棒球版看到的訊息 還有相關規定 不過找不到了@@
搞不好教練球員已經知道消息 才會追到1.5勝差後 整個洩氣
如果是1 3 2的安排 如果4:1封王 反而等於對手賺3場?
作者:
QCQC (世界真美妙)
2016-06-16 23:34:002002年先是兄弟兩場主場,第三場客場拿下總冠軍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6-16 23:43:00該現行制度以來似乎還沒人拿過上下半季冠軍中職的制度不透明也是眾所皆知會怎樣還很難說 ,看看FA..
若上下半季第一名為同一隊,直接晉級台灣大賽的球隊,五場主場優勢分別為一、二、三、六、七戰,從第一輪季後賽勝出的球隊,則只有第四、五戰主場。我看維基寫這樣 沒寫先保送一勝另一篇卻寫 有保送1勝 享2.6.7主場
作者: jimmyma8579 (馬) 2016-06-17 00:15:00
感覺要保送一勝後剩下六場有四場主場才合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6-17 00:24:00我覺得保送後33分比較合理但是分配不該是1 3 2 而是2 3 1如果真的有上下半季冠軍之後再來看聯盟怎排吧
作者:
woocool (Why so serious )
2016-06-17 00:46:00我覺得金冠軍 連排六場也不過份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6-06-17 00:47:00也是要給人家賺兩場拉XDDDDDDDDDDDD
作者: Meyellis (Meye) 2016-06-17 08:07:00
不改變兩隊主場總數的情形下,231真的比較合理
作者:
kkk184 (半新手)
2016-06-17 09:07:00這賽制我也覺得要有四場主場,因為另一隊有挑戰賽
沒錯 因為有賺挑戰賽了 不然這賽制 上下半季全拿的吃虧
作者:
Amilous ( )
2016-06-17 10:41:00合理應該是六 日 二 四 六 日 上下半季冠軍主場仍是周末四場 不然打挑戰賽賺了三場 冠軍賽再賺三場合理嗎不然極端可能 打挑戰賽獲勝球隊賺了5場票房 全冠軍只2場說錯 極端例子是挑戰賽獲勝球隊賺5場 全冠軍只賺1場...說錯 極端例子是挑戰賽獲勝球隊賺6場 全冠軍只賺1場...所以保送1勝 享2.6.7主場 根本對全冠軍極不利
作者: kotchman (111) 2016-06-17 11:13:00
a大言之有理
作者:
Amilous ( )
2016-06-17 11:58:00甚至我覺得該排六 日 二 三 四 六 主場是第1236場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