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規則到底長怎樣,我認為另一個糟糕之處,在於裁判的公正性非常低落。
第一個問題是,當時是封殺狀態,捕手不可能不擋本壘板,因為那是他造成封殺必須
要做的事,如果裁判知道這件事情,就要想到即使後來不是封殺狀態,但捕手根本不
可能在那麼短時間內從擋本壘板又跳成不擋本壘板,所以在這個情況下,根本就不該
改判。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打定主意就是規定捕手不能擋本壘板,那就不要接受抗議,有什
麼規則就用什麼規則。
第三個問題是,吳復連抗議這麼久,照之前對葉君璋的作法,你早該有所處置了,更
不用說抗議這麼久之後,突然又可以看電視輔助判決了?那幾天前吵過的30秒規定又
在哪裡呢?
除非裁判你今天帶種出來承認,你的規定就是只有對菜鳥適用,遇上資深的老鳥就會
龜縮,承認你們裁判就是一群只吃資歷不吃情理法的人,不然你上述所有行為通通都
不合理。
這不是情理法到底何者優先,而是情理法在判斷時原本就要並用,該思考情理的時候
,法條就不必然是至高無上,當你堅持法條的時候,就不該隨便因為別人的資歷而左
右判決。
Posey 條款的意思其實就是裁判主觀認定,我沒有要裁判說服所有人,因為只要是主
觀認定就不可能說服所有人,但至少你也給一個不會讓大家翻白眼的說法吧?
裁判想要堅持判決如皇后的貞操,就不要讓我們老是看到皇后沒穿內褲兩腳開開,然
後皇后又一直宣稱鼠蹊部沾到的液體是早上喝的優酪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