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這樣的,今天在球場的時候,
有兩位聯盟的工作人員來制止我旁邊的球迷用手機錄影。
不只制止一位,而是一連制止好幾位錄影的人。
理由是比賽內容有版權,拍照可以但是錄影不行。
而且我朋友昨天也有來洲際,也同樣被制止。
說真的,我看球那麼久,全台球場也幾乎都去過,
但是從來沒遇過有工作人員制止錄影,
所以我就看了一下票後面的聯盟公告事項:
http://i.imgur.com/pHAQ2nK.jpg
其中第10點寫到:
票券持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對外散佈賽前、比賽過程及賽後之相關訊息,所列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敘述、錄像、攝影、錄音等永久或暫時之重製品或其他與比賽相關訊息。
http://i.imgur.com/gWvyjSy.jpg
如果以這項規定來說,
在現場不只錄影違規,
連照相、打卡、在臉書或IG發文、
或是在PTT推文關於比賽的事情都屬違規了。
平常不嚴格執行也罷了,
偏偏在鄉民日這兩天來要求不能錄影,
這還真的有點諷刺。
我參加過國內外的演唱會,大部分也都是以著作權的方式來禁止錄音錄影,但是在棒球場真的是第一次遇到。
我可不想以後在球場錄個恰恰打球還要偷偷摸摸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