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SEVEN (ä¸éŽå°±æ˜¯æ¿ä¸Šæ´—地的)
2017-08-15 00:04:03┌─────────────────────────────────────┐
│ 文章代碼(AID): #1PZxqNAM (Elephants) [ptt.cc] [新聞] 周董1199場心聲 「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02592279.A.29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由於推文後段過於冗長,直接採用截圖方式進行輔助判定
http://imgur.com/shWcwc1 第17頁
http://imgur.com/nVTyCeu 第18頁
http://imgur.com/N8XAvVa 第19頁
http://imgur.com/vKGc37n 第20頁
http://imgur.com/gNzYzYe 第21頁
http://imgur.com/4NBTM9h 第22頁
http://imgur.com/m61M1sK 第23頁
http://imgur.com/9QDbbWi 第24頁
http://imgur.com/kPOWytm 第25頁
其餘推文就不載入
yankeefans、ensuey 嚴重影響板面討論,惡意引戰
經板主群判定惡意鬧板
yankeefans D-1禁言360天
ensuey 部分
D-1
第三次違規(前兩次為2016/09/10、2016/09/14),
詳見精華區,水桶名單,E字號
依照累犯條款設定達成永桶條件
3. 第三次違規以後違規D條款者(含第三次),永久禁言。
ensuey 永久禁言
我方想請教yankeefans、ensuey,
兩位,到底在這篇文章裡做什麼?
為甚麼兩位會把私人恩怨帶到公開板面上去去爭鬥?
而且與該文議題完全離題?
很嚴肅的說,這不是甚麼好玩的事情
我方不樂見此等情況出現,這樣做,真的有意義嗎?
對事情的討論真的有甚麼幫助嗎?
請兩位好好反省
不服判決申訴程序:
寄信與原板主溝通→Baseball_BM→CourtBasebal→CourtSports
板務DARKSEVEN
作者:
ssss06 (peffffffy)
2017-08-15 00:05:00洋基粉大....QQ
作者:
BleuOmbre (pourquoi?)
2017-08-15 00:07:00捨身取義 我們會記得你的 辛苦版主群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7-08-15 00:08:00香菜不會再出現了 除非他申訴成功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7-08-15 00:09:00呃 太重了吧....
哇...另外,如果Dark已經要辭職了,是否適合參與作這麼重的判決?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7-08-15 00:12:00他們都是資深象迷,沒必要用鬧版論吧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7-08-15 00:13:00...兩位大大QQ
我也覺得,用B-3也許比D-1好,也許香菜po文很多人討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7-08-15 00:16:00他們沒有鬧版啊,兩個資深象迷很認真在討論一件事情啊
音,我覺得要不是整體言論市場很不友善,他講話也不會越來越偏激;我是覺得他們就內容上來看,已經跟象版事務越偏越遠,偏向個人恩怨,因此的確是有懲處的空間,但是不是就屬於在"鬧版",建議版主重新審視畢竟版規D就是最嚴重的處罰了
我覺得算是推文吵架但並沒有到惡意鬧板的程度 當然他們爭論的點基本上屬私人恩怨 無關象板是沒錯
作者:
wan8088 (大å±å±æ€ªç¸)
2017-08-15 00:19:00兩個人互看不順眼,推文吵架
作者:
vovhsin (vovhsin)
2017-08-15 00:19:00網路禮儀不懂是該懲處啊...不然到處有戰火
作者:
donguri (奇晚很愛玩)
2017-08-15 00:20:00D-1 “惡意“鬧板 是否該考慮到動機部份?
但我覺得洗成這樣用B太輕 用D並無不合理之處但有90到
作者:
Blanche (Blanche)
2017-08-15 00:21:00判決太重了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00:22:00委屈洋基大,1年換3叉滴永桶,我覺得可以
不過這是基粉的部分 香菜一年內第三次違規只要用D按照累犯條款就是永桶惹 從板規上看起來沒有轉圜的空間
不服判決自有申訴管道 但也希望大家推文時能多加注意
作者:
jkhcc (老師)
2017-08-15 00:27:00用B-3桶比較合理 你說他們鬧版倒沒這麼誇張 頂多推文吵架真的鬧板是每篇文底下他們都在吵
說私人恩怨也未必 基本上也是從球隊(洋教)衍伸出來的
作者:
ll8833 (183)
2017-08-15 00:36:00只用一篇文章的吵架就判D-1而且還是最嚴重的360天 呵呵呵真的是桶自己人都不手軟了 很蚌^^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0:37:00這兩個人幹嘛桶那麼久 都老版友了香菜 跟 洋基粉 平常都很好 只是那天有點失常而已最多桶個30天就差不多了 還直接永久禁言跟桶一年?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00:39:00
整天看到海巡的爪酸來這邊亂都不會被桶 然後洋基粉桶一年???
一篇吵架就360天 海巡鬧板還要考慮永桶太嚴重XD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00:42:00不知道馬卡龍56什麼時候會被桶
所以還是不要用D比較好 基粉可改90天但香菜一定永桶XD
作者: slimeow 2017-08-15 00:45:00
什麼是[我方]啊?版主角色是在上位的老師嗎?還[好好反省]?
作者:
dfltw (不眠)
2017-08-15 00:45:00呃……好像還不至於到鬧版的程度,這判決有點重耶
改用B的話基粉就10天 香菜10*5 今年球季也結束惹 不錯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00:48:00
這樣算鬧板 那我認為那幾個爪酸來這邊一直留言就屬於鬧板了 應該通通水桶360天 不知道板主認不認同?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0:56:00那幾個來亂的爪酸跟海巡都沒桶這麼久
作者:
cc03233 (MITSUYA)
2017-08-15 00:57:00某個最近狂針對馬卡龍的也該桶一桶了 無意義的一直在針對他
作者:
jcneko (Belong to you)
2017-08-15 00:57:00幫洋基大QQ....覺得判太重+1
作者:
odsky (oodd)
2017-08-15 00:59:00很佩服能跟他對話的朋友...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1:05:00吱版海巡都永桶的 他們怎麼判 這邊就怎麼判阿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7-08-15 01:07:00推文吵架一個360天一個永桶,對象迷這樣也太嚴苛了吧?而且認真來說這樣算鬧板?那海巡鬧板的呢?這次判決的兩位都是資深象迷了,只是意見不合在推文吵架,有必要用鬧板去判嗎
我認真覺得,既然版主已經提出辭職,等於是看守狀態如果真的有急迫要處分,你就應該要退出投票或討論否則就是等半個月後新版主上任,再來討論處分否則突然一個永桶、一個d的上限360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01:13:00
針對馬卡龍很好啊 他欠桶
尊重版主 認為有疑慮可以去申訴 覺得判不好也可以自己出來選 在推文質疑版主不會比較好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01:15:00
這裡又不是共產國家 合理的質疑很正常吧
為什麼不能推文質疑呀? 我又不是當事人是怎麼去申訴
吱吱他們永桶都是桶有明確違規事實吧 馬卡龍有在這個版違規? 如果有違規事實就檢舉啊 什麼叫他欠桶 檢舉不處理再來質疑版主才合理吧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01:17:00對啦,我就針對馬卡龍56啦,看到反串一直在隊版刷存在感,實在很不爽
作者:
Winux (Windows X Linux)
2017-08-15 01:21:00兩邊都太重了吧
作者:
bar9527 (歷史回憶與紀錄粉)
2017-08-15 01:21:00小弟其實也不喜看疑似不是象迷的朋友在象板開轉播板,怪怪滴,以前在別的討論區也有類似經歷@@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簡化為,到底這個版是"象迷"取向還是"象隊事務"取向,然後佐以過往的開放思想,希望
可以請另外兩個版主說明啊 如果多數做出這個決定 有啥問題嗎? 還是都要聽所有鄉民的意見才行
既然版主群做出這樣的決議 不服你就去申訴或是去選版主啊
至希望他們改變嗎? 那你這樣說,也不需要學者,要嘛去當被告、要嘛去當法官?鬧版這個用字很不確定,又要加上"惡意"這個主觀意圖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01:25:00macaron5566 □ [閒聊] 現在講到七武海,會想到誰?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01:25:00
這樣講 跟不爽國政 你去選立委選總統啊 差不多
判決起來自然應該更加謹慎小心,就算認同好了90-360,版主是怎麼選擇的,也沒有在這篇中看到
1.D版主辭職公告在先,是否適合作成決定或參與討論;2.不用B-3而用D-1,版主是如何判斷"惡意""鬧版"?3.為什麼是判360天的最高額,我的問題就只有這三點
作者:
Winux (Windows X Linux)
2017-08-15 01:29:00"惡意"板主是有自由判斷空間
三個版主討論做出決議了 還要在推文被質疑或指導你不覺得莫名其妙嗎? 我不覺得有讓版務更好的感覺只看到一群人在下指導棋 在戰版主 拿其他海巡來質疑
作者:
milien (3280 )
2017-08-15 01:42:00資深象迷推文吵架影響閱讀 版主說是鬧版 就是鬧版!在那邊辯論誰是寶寶 倒不如進場幫球員加油。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1:44:00我有進場幫球員加油 現在可以討論尺度了嗎? 這樣判太誇張
有意見的人,麻煩自己去選版主!不要在旁邊「劃修」....
作者:
milien (3280 )
2017-08-15 01:46:00這判決又沒什麼問題 有什麼好討論的?難道 因為是"資深象迷" 就可以有特權?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1:47:00海巡跟爪酸有判這麼重?
作者:
c6587924 (\(≧▽≦)/)
2017-08-15 01:48:00兩個象迷在推文吵架直接判一年跟永桶
作者: ueskid (ueskid) 2017-08-15 02:11:00
braveryhyde質疑的+1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7-08-15 02:38:00
不就兩人在掐架,不到惡意鬧板吧
作者: goths5958 (德克斯特) 2017-08-15 03:20:00
亂源之所在 不意外
作者:
daviddd (dd)
2017-08-15 05:35:00香菜拜 去總版找pk敘舊吧 爽 啦
受訪時表示的多元討論空間呢?還是鄉民日爽完目的達成可以走了就開始恢復剛上任腦補文字獄?推文裡吵架私人恩怨,不能嘴恰恰那篇的指名道姓,連敬酒不吃吃罰酒都出來了,結果被桶不是因為這樣,然後同樣原因拿來桶別人,好一個執法一致性的版主群,台灣高等教育是在教獨裁的喔?
作者:
daviddd (dd)
2017-08-15 05:55:00總務不是說 D真的到惡意嗎 不能從b3去判嗎?????????
作者: spicy305 (Spicy) 2017-08-15 06:52:00
呃?海巡爪酸有判這麼重嗎?
作者:
ET01 (ET)
2017-08-15 07:06:00待退版主判重刑?一篇吵架就重桶?hen棒.請問可以今天卸任嗎?
作者: Tigerchan 2017-08-15 07:09:00
鬧版真的太版主主觀認定了 尤其這個真的判的很重
桶海巡都沒那麼晉級自己人吵架叫鬧版,海巡叫多元討論空間
作者: xxx2222 (大胖) 2017-08-15 08:00:00
洋基大gg了!!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7-08-15 08:14:00搞自子人大刀落下 難怪要離職 做的這麼爛 真的一點都不意外 坐看什麼時候要自己打臉自己 又改判決 !!!
作者:
gingsow ((茶))
2017-08-15 08:31:00太重了吧,版主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真是對外友善對內嚴 難怪這段時間海巡越來越猖獗不是沒原因的
作者:
vovhsin (vovhsin)
2017-08-15 08:36:00海巡待議,但這判得好啊,誰要看他們吵架啊,影響版面閱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7-08-15 08:36:00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
作者:
whatc21 (衷心感謝)
2017-08-15 08:50:00這樣算D-1惡意鬧版嗎= =||| 海巡才算吧...
作者:
GATX105 (strike)
2017-08-15 09:03:00braveryhyde質疑的+1,建議待退版主不要參與這麼重的判決我去年就被待退版主永桶,那時的公告還是用修改的方式放在之前發的公告文。重點是只有二行內容 失效網址&D-1,就算有人發現,誰看的出來誰被桶&為什麼被桶?下面也沒新推文,那像這篇討論那麼熱鬧...
堅持你的好球帶 依照這個好球帶 說不定還沒卸任就可以達成象板一片祥和了 因為都被桶光了XD
作者:
GATX105 (strike)
2017-08-15 09:27:00感覺版風越來越像官方討論區。香菜是少數發現有問題的版友,雖然他的表達方式我也不喜歡,但永桶真的過重!
作者:
milien (3280 )
2017-08-15 09:28:00資深象迷就可以在推文吵架?
兩個人吵架該桶,但有爭議的點是這樣算惡意鬧版?"發表具引戰、挑釁性質文字或圖片內容。"B-3 版龜寫的蠻清楚,了不起就是認定他們引戰或挑釁
象版有之前的包袱導致現在對海巡都還算寬容這樣也沒什麼不對 只是會讓人覺得兩套標準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09:38:00包袱??? 反正版規嚴格或寬鬆 還不是被叫北韓版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7-08-15 10:09:00我支持版主繼續照原有標準判決,跟他要不要辭職無關當一天版主就要維持標準 版務更無分輕重 都一樣該處裡再來是第三次才永桶 不是"直接永桶"至於是要D-1 or B-3 則可再討論 如有問題就申訴吧..
作者:
ET01 (ET)
2017-08-15 10:20:00待退版主真的很嚴格.比我想像的還嚴格
作者:
rea1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2017-08-15 10:29:00因為資深所以不該桶這麼重 版規版主真難為
作者: william12tw 2017-08-15 10:31:00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7-08-15 10:39:00如果在北韓板的話 某R早就被桶到天荒地老了
版主對於鬧這個字解讀不同吧,他可能認為吵架吵到鬧很大叫作鬧,但是我們一般會認為像是某r,雖然他沒講幾句,但是這才叫鬧版
作者:
rea1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2017-08-15 11:10:00喔 :)
作者:
jkhcc (老師)
2017-08-15 11:12:00版主放任樓上海巡鬧板的不桶 自己球迷吵架倒是桶得很開心
作者:
rea1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2017-08-15 11:15:00鬧版?? XDDDDDDDDDDDD
作者:
Blanche (Blanche)
2017-08-15 11:40:00某r繼續秀下限
一樣啊 覺得某r該桶就去檢舉阿 每篇貼張圖能改變什麼
作者:
xzxc (夜璃)
2017-08-15 12:29:00不認為嚴格執行版規會有什麼包袱 因為一群人說這裡北韓版就真的北韓版嗎 有點不解為何要因為他人的言語而影響自己的價值觀 爪迷不管怎麼做都會有人有意見 沒有任何原因 只因為我們是爪爪
作者: spicy305 (Spicy) 2017-08-15 12:56:00
海巡可以桶ㄧ桶嗎?對自己人很狠對外呢?
作者:
k75131 (FU)
2017-08-15 13:51:00海巡見縫插針 真的很棒 本版永遠桶不了至少我知道吱版跟邦版 這樣一定會被桶
公告文下方引戰我是一定會用D-1處理的麻煩各位討論的時候注意一下 不要過頭了
所以引戰包含在D1? 我還以為公告文以下只是加倍呢 原來是無償升級啊*公告文底下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