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恕刪
以下是以個人立場回應
: 我提議修改板歸總則1
: 把所謂的本隊隊職員改為曾經是兄弟象球員都能討論,
: 這包括所有退休、轉隊、好的、不好的都是兄弟象的歷史,
: 至於現在的中信兄弟也是能討論,
: 因為她也是兄弟象的延續,
總則這部份條文當時在下曾經參與設計
所以說明一下當時設計條文理念
未加上"曾經"兩字
主要是考量
1. 客體上區隔出受假球案影響的球員[ex. 陳致遠]
2. 轉隊球員的球賽比賽表現
例如:
假設方克偉在2018年4月1號替富邦隊擊出全壘打
有人貼了一篇相關新聞發在象板
若您是板主該如何處理呢?
當然以上標題1情況還可能涉及b-3 和d-1的問題
至於原文中所提情況
諸如討論過往球隊政策、退休球員近況
印象中沒看過有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