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球團公告上半季售票時間,
季票與猛象、粉象會員一同開賣
今天下午一點左右致電球團
當時回覆的職員非常篤定的說季票本來就是最優先購票,是那張圖寫錯了
因為承辦人現在不在,晚一點才有辦法修正公告。
等到五點四十沒等到公告又再次打電話過去,
承辦人回應說他們沒有要更改時間。
並且說這是文字上的誤會。
我反應說公告就是寫季票有最優先購票權,
猛象跟粉象寫的是優先購票權,
購票順序也明確寫出季票→猛象粉象
承辦人回應:季票還是可以優先購票
我回應:我們要的是「最」優先購票
承辦人回應:文字解讀上有誤會
我回應:針對「最」這個字有什麼不同的國文解讀我們可以討論
承辦人想要把優先購票解釋為:季票當初選的位置就是優先選位
我回應:天母等其他主場還是需要另外購票,請問如何解釋?
承辦人表示:往年也是季票跟會員一起賣
我回應:往年如何不管,今年公告寫的就是季票最優先
承辦人不斷跳針:還是可以優先購票。
我回應:猛象粉象會員2000名各4張總計8000張票,請問你覺得有一樣嗎?
總之就是不斷鬼打牆是誤會/疏失/還是有優先購票,
我甚至問承辦人我提出的所有問題有說錯我們可以討論,
他也說我沒有講錯,
然後放大決說我如果不滿意的話可以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