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藉這個機會聊一下中職裁定規則比較有爭議的地方
其實大聯盟不只是因為沒有和局所以無法裁定,如果裁
定後反而會改變勝負情況,那也不會裁定,即使過了五
局仍然會保留。
直接舉個例子
https://www.baseball-reference.com/boxes/BAL/BAL200706280.shtml
看這場就好,當年紅極一時的王建民,在這場主投6.1局
掉6分,七局打完洋基4比6落後,王建民成敗投候選人。
但在八局上半,洋基猛攻4分,一舉超前變成8比6領先,
王建民眼看已經逃過敗投,但這時候卻下雨了...
如果按照中職規則,八局沒打完,八局上打的不算,裁定
的話就是洋基4比6落敗,王建民吞下敗投。
但還好大聯盟規則在這種情況下不會直接裁定,這場比賽
保留到一個月後,從八局下開始打,最終洋基8比7獲勝。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不會讓客隊上半局付出努力扭轉
比賽的成果化為烏有,同時也讓主隊保有繼續反攻的機會
,公平又避免爭議,何樂而不為?我認為這點完全應該看
齊大聯盟,別讓有瑕疵的規則影響勝負也影響比賽品質。
以這場來看,當然七局打完直接平手裁定是最好,但八局
打一半雨如果真的太大也是可以保留,這樣也不用在那邊
搞一堆有的沒的,還讓選手負擔受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