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野手正在壘線附近處理擊出球,而跑壘員為了避免妨礙野手守備,或避免跑於壘線附
近遭野手觸殺,而先行跑出壘線時,應視野手接球與跑壘員相關位置而定;若是屬前後位
置之觸殺時,則不視為偏離三呎線,除非追擊時跑壘員再往外偏離壘線,始可認定偏離三
呎線。"
看重播就可以知道 ss接到滾地球位置是在二壘壘包附近
當時利用剩餘的動能往跑者方向作tag out
接到球時 跑者還在一、二壘中間
但這條規則成立是在
跑者的路線和滾地球來的方向有交叉時
跑者要閃
有沒有發現什麼問題了?
ss接到滾地球時 跑者連一半路程都還沒跑到
怎麼適用這條規則?!
而跑者真正轉向是在ss逼近想tag out時
三呎線成立時機:當有持球手準備tag out時
跑者和目標壘包就自動形成一條6呎寬的唯一通道
這案例跑者很明顯閃的時機就是ss要準備tag了
觸球(TAG):當野手的手或手套中確保球時,以身體去觸壘,或以所持之球,持有球
之手或手套去觸跑壘員之行為。
tag重點並不是只有右手才能tag 聯盟把tag時機說明成只有右手持球時才算
實在很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