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28】妨礙跑壘?確實接捕?從嚴宏鈞的觸殺來了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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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pf9wC8n.jpg
10/6兄弟與樂天在桃園激戰,十局上,宋晟睿想要連跑兩個壘包搶佔三壘,在三壘前與捕
手嚴宏鈞發生了臉對臉的碰撞,裁判組在開會後決議啟用輔助判決,最終認定嚴宏鈞未確
實接捕,改判為安全上壘,究竟嚴宏鈞的觸殺行為有沒有問題呢?怎麼樣才算確實接捕?一
起來看看吧!
Vol28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1/10/6 桃園國際棒球場
對戰組合:中華職棒例行賽 中信兄弟V.S樂天桃猿
事發過程:十局上,宋晟睿想要靠著隊友的短打直接從一壘搶佔三壘,在三壘前與樂天捕
手嚴宏鈞發生碰撞,兩人雙雙倒地,三壘審原判出局,經過裁判組會議決定啟用輔助判決
,回放後認定嚴宏鈞並未確實接捕,改判跑者安全上壘。
https://youtu.be/9zJjplrUhLw
首先,我們要來講講許多人的疑問,
那就是:"捕手"嚴宏均造成的"衝撞"有妨礙跑壘嗎?
當我們翻開規則本,有寫到關於衝撞形成妨礙的只有兩個最大的條例,本壘攻防衝撞、企
圖避免雙殺之滑壘 ,這樣拆開來說我們就知道因為衝撞而形成的妨礙只會有兩種,本壘
攻防以及守備採取雙殺時,其他在各個壘包間的Tag Play不會因為在觸殺時有衝撞而產生
妨礙。
會有覺得妨礙跑壘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今天是捕手去補位做觸殺,如果是正常的三壘手
守備發生的碰撞這種感覺應該不會如此的強烈。
翻開中華職棒的規則補述,也可以發現並沒有可以引用妨礙跑壘的條件:
3.20 【妨礙跑壘之規定】
(A) 妨礙跑壘第 1 項,立即為比賽停止球: 野手正對跑者採取防守行為,而該跑者遭受
到妨礙時、 擊跑壘員踏一壘前受到妨礙時,比賽立即為停止球, 所有跑壘員在不虞被判
出局情況下,得進佔無妨礙時 可能到達之壘給予。
(1) 跑壘員夾殺中時,遭到未持球野手妨礙。
(2) 野手傳球正欲使跑壘員出局時,該跑壘員遭到妨礙。
(3) 內野滾地球擊跑員到達一壘前,遭到妨礙。
也就是說除了特別有規定出來會發生妨礙跑壘本壘衝撞以外,守備員持球在本壘以外的壘
包進行正常的觸殺行為所造成的碰撞並不會有任何妨礙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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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要來聊聊關於這個PLAY改判的規則,這一次是屬於必須用觸殺的方式使跑者出
局,我們稱之為Tag Play,怎麼樣才是正式完成一個Tag?
規則用語之定義
TAG 觸球— 當野手的手或手套中確保持球時,以身體去觸壘,或以持有球之手或手套(
不包含網繩)去觸及跑壘員之行為。 但若在碰觸壘或觸及跑壘員之同時或隨後掉落球,
則不視為完成觸球行為。
為確定觸球的有效性,野手必須有足夠的持球時間證明其對球的掌控。
若野手在完成觸壘或觸及跑壘員之後,繼續要進行傳球的行 為而掉球時,應可判定為完
成觸球行為。
任何球員配戴的首飾(如項鍊、手鐲等)都不構成球員身體 的一部分。
重點就在從你觸殺開始到觸殺結束以後,不管你是用手或是手套,你必須確實拿著球,這
樣才是確定完成了一個Tag,抱在身體上不算、夾在護具上不算、攬在手套邊緣不算,就
是一定要用手或是手套確確實實的持有,一整個做完才算是Tag成功,雖然一開始確實拿
著球碰到跑者了,但之後你球掉了,這也不能算是觸球,同時或隨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
鍵,不能從頭到尾確實掌握就不算持有球,只是曾經持有而已。
透過圖片我們可以發現嚴宏鈞在第一時間就沒有將球確實接進手套,球是碰到他的手套後
一路滾到了他的身上。
https://i.imgur.com/qz7GN6E.jpg
隨後嚴宏鈞順勢壓低重心向前觸殺,在這時與宋晟睿發生了碰撞。
https://i.imgur.com/XUdOvx2.jpg
https://i.imgur.com/cyhQinW.jpg
接下來就是關鍵中的關鍵了,嚴宏鈞起身想要拿球給裁判看,此時這個求正沿著他的手套
邊緣向下滾,球既不在他的手套裡面也沒有被他的右手確實掌握住,在他準備起身時才將
球準確地拿了起來。
https://i.imgur.com/kxUaEZU.jpg
https://i.imgur.com/y8mUJ5C.jpg
使用0.5倍速的GIF動圖就可以看得非常明顯,嚴宏鈞在觸殺後的一開始並沒有確實掌握住
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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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第一時間的判決來說,三壘審蘇建文的站位並沒有問題,後續也有做二次的移位,
但是整個PLAY發生的實在是太快,也因為嚴宏均整個人最後坐在壘包前面,角度上沒辦法
看見嚴宏均是否確實接到球,經過電視輔助判決能夠幫助裁判還原真相,這是最好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