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有關插入語的問題 因為我一直無法駕馭插入語,偏偏手上的文法書又沒專門剖析其用法, 所以我就直接在網路上找文法教學,結果找到這篇文章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6/10/n951533.htm 沒想到大紀元不只有新聞網站,它們的教學還滿有條理、有系統的… 只是看到他說插入語可以是不定詞的時候,我就有些疑惑… 印象中從沒看過 S, to V, V +... 的句型, 只是若按上述句型隨便寫個句子餵給文法檢查器卻會通過檢查,令我有些意外。 請問這篇的說法是對的嗎? 不定詞可以作為插入語? 是不是合規矩但通常大多不會這樣表達? 最後,我當然也不是只看這篇學文法,後來我看以下教學也說不定詞可以作插入詞, http://en-grammar.xiao84.com/201707/29194.html 但他的範例是: To be frank, I don't like him. 看完我就有點傻住了… 如果就插入語的功能──用於補述主詞,省略不影響文義──來看, To be frank 是可以視為插入語沒錯,但是放在主要句子前面那還算「插入」嗎? 請問這類型的句子是否算插入語? 謝謝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