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棧/部落格/本版都已爬文過,但有關跨國消費的退稅問題,
還是不是很確定流程...
請問各位大大,我們的行程如下 (同一個訂位代碼):
‧法國進-西班牙-葡葡牙出(經慕尼黑轉機,轉機時間有4小時)-香港 ==> 漢莎航空
‧香港-高雄==>華航
我的問題如下:
照理說最後一個離境的國家是慕尼黑,所以應該是在慕尼黑退稅,
但我的購買物品會裝進拖運行李箱並在里斯本就先checkin了...
所以屆時在慕尼黑蓋退稅章的話,是無法在海關的要求下出示購買物品的...
(雖然說海關也不見得一定會要求看)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在里斯本checkin時就把拖運行李直掛到高雄的狀況下,
我們在法/西/葡的消費是可以在里期本機場就讓海關蓋退稅章直接辦理退稅嗎?
希望有經驗的各位能指點迷津!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