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日在法蘭克福搭乘東航Mu220要經由浦東轉機回松山,但是check in15分鐘後就電
腦
當機,一直過了兩個半小時之後改成人工手寫登機證check in,於是當天我延誤了3小時45
分才起飛,到浦東之後回松山已經飛走幫我改飛桃園的回台。回台之後向東航提出Eu261
條款,東航法蘭克福的回覆是因為法蘭克福機場的IT部門關係所以導致只能人工手寫登機
證所以才延誤起飛,這是法蘭克福機場的問題不是東航問題所以不賠。
問題是其他航空都沒有這個IT問題,當天很順利準時起飛,東航推給法蘭克福機場IT
問題所以不賠這也太扯
,我在德國有要到紙本的延誤證明,我也有下載官網版本的延誤證明。而且電話中德國東
航說除非天氣不好延誤有賠,這種check in IT問題延誤不賠,飛機沒問題,是地勤check
in 出問題,這難道真的不給予理賠的正當理由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