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字號
釋字第 721 號 【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3年6月6日
解釋爭點
立委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及所設政黨比例席次與5%政黨門檻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
表席次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並未違反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關於並立制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與上開增修條文規定內容
相同,亦不生牴觸憲法之疑義。
理由書請卓參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