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版友們好,小弟因要服兵役
所以剛剛打去問保訓會,關於正額錄取,因服兵役問題
1. 不論是收到正額榜單後又收到兵單
2. 或者是服兵役前就已再受訓中
3. 還是服兵役中收到榜單正額錄取
以上,只要經過正當程序申請「保留」都可以100%保障名額
我的主要問題是關於增額,所以打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得到的結果是
1. 不論是收到增額榜單後又收到兵單
2. 或者是服兵役前就已再受訓中
3. 還是服兵役中收到榜單增額錄取
以上,只要經過正當程序申請「延後分發」都可以100%保障名額
以前看資料發現正額是100%,但是增額並沒有保障
但問問客服小姐,他說已在97年更改法條,原條文為:
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於規定
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發。增額錄取人員經分發任用,應於規定時間
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逾期未報到者,或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
未獲分發任用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因服兵役申請延後分發任用者,
亦同。
現在改為:
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
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
配訓練。增額錄取人員經分配訓練,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
到接受訓練,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或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
獲分配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也就是過去法條是說,假如今年12月入伍,隔年11月退伍,但是隔年10月增額分發
因此你喪失資格
現在法條是,假如今年12月入伍,隔年11月退伍,但是隔年10月增額分發
但是你依舊有資格
小姐是跟我說解釋這樣
本來我一直皮皮挫,怕如果是增額,必須趕緊提早入伍,現在是安心不少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研究過這件事呢
可以分享分享討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