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系作答的習慣,因為我之前是讀商學院所以可能有些
作答習慣不太了解。
我手邊有許多民法概要,民法總則的參考書
提供一些詳解 這些都是律師和老師整理出來的結晶
很受用。
但參考書提供的詳解,字數都蠻長的
舉個例子來說,92年高考律師民法第一題
http://www.lawbank.com.tw/exam/exam.aspx?EID=2413
「乙患有精神疾病,看見紅色如看見流血...乙無法忍受,
訴請法院禁止甲穿紅色衣服上班,有無理由?試依民法的規定說明之」
這一題如果做過律師考試題目的可能都有印象,這一題的分數最多給25分
但在高點李律師差大民法總則魔法書裡面,寫了快900~1000字
因為我想要考的志願學校,民法總則滿分是100分,如果一題25分的話
大概是要分配20分鐘的時間,但20分鐘的時間,包含思考加作答,可能會來不及。
我們法律系在職班的民總考試時間是80分鐘
我自己是估一個題目25分大概寫 400~500字 30~35分的題目,才需要寫到六七百字
(但也有可能拆成好幾個10分題目,單純一題就只出35分這種情況很少見,一個題目給25分大概是最常見的)
如果真需要像參考書這樣寫,可能真的一個題目會做到30~40分鐘,
導致後面題目作答時間壓縮,
請問各位法律系的前輩,不管是在準備插大研究所,或者是國考的都好,
想請問在作答的時候是如何斟酌字數的部份
25分的題目,單純只是詢問民法上的原因,這個題目大概需要寫到幾個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