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書上看到的(許律師親屬繼承)
因為題目很長 簡化有問題的地方
妻子婚前有50萬嫁妝
夫方無償贈與100萬
妻子拿這150萬當頭期款買了450萬的房子
不夠的300萬跟夫方借貸
離婚時房子價值300萬
解答上妻方的婚後財產300(市價)-300(借款)=0這裡沒什麼問題
小弟有疑問的地方是
頭期款的150萬不是拿婚前財產跟無償取得財產去付的嗎
這樣依1030-2I II 不是都應該算入婚後負債嗎?
還是說頭期款不能算債務?
作者:
pinkful2 (jose_louis)
2014-07-02 16:03:00不算入1030-1,他只是使用他的錢,並非清償婚後負債
作者:
oklaptt (就是要ptt)
2014-07-02 17:23:00我有疑問的是婚後財產耶。房子現值300-50嫁妝-100無償取得=150這才是婚後財產,是這樣嗎?
50萬是婚前 100萬無償依1030-1不列入 負債300萬在依1030-4婚後財產依夫妻財產制消滅(離婚)300萬
作者:
luluugogo (luluugogo)
2014-07-02 21:51:00我想請問這房子不是價值450價值下跌變300,那這樣的話前財產的那50萬會跑去哪??不用用婚後財產等比例扣掉嗎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4-07-02 22:27:00剩餘財產指的應該是針對婚姻存續期間之財產吧@@
婚前財產跟無償取得共150都花掉變成婚後財產房子450,然後價值下跌成300萬,為什麼還要扣回去?
小妹只是平民,亂入一下。既然300萬都寫了借據,房子應該屬於妻子自有財產?所以無論漲跌都由妻子盈虧自負對嗎?還是說借據根本無效力,因為婚後財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