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98年調查局三等商事法

作者: chris1174 (罐頭)   2014-07-06 14:26:47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這題是當年法律實務組的第四題
題目我就簡述
大意就是如果載貨證券持有人提貨的時候
發現貨物的數量與載貨證券上所載有短少
此時運送人是否應負責?
另外問個問題
海商法54條第三項的據告稱條款
他推定的意思是?
是推定就算實際貨物數量與載貨證券不符,運送人也不負責
還是
推定運送人必須對載貨證券上所載的數量負責??
因為國考不考海商
所以周遭念海商的人愈來愈少
跑來這裡求助~拜託大家了~!
作者: zzaass23 (QQ)   2014-07-06 14:35:00
高普考的法制有考商事法 會考一題海商法喔司法官 二試有海商法能選 調查局法律實務還是有商事法經建行政也考商事法 何以有國考不考海商法之説??
作者: u90044 (p )   2014-07-06 16:12:00
1.先以你的問題應該是據告稱條款與不知條款的部分,你如果有書可以查一下。2.就你第一個題目如果b/l持有者是可以載貨證券上的文義請求運送人負責負責, 這就是文義證據責任主義。3.第二個問題是推定指的是如果運送人可以持舉反證而不負責。4.而其實會有據告稱條款是因為,托運人便於跟銀行押匯,而讓運送人免責,責任就有托運人來負責,托運人出具認賠書,而運送人發清潔的載貨證卷。5.如有錯誤煩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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