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cess (小水母)
2014-07-12 23:51:10※ 引述《freewind521 (Jean)》之銘言:
: 請問~
: 公文裡面的連絡方式
: (第一種)
: 是要按照書上寫的
: 連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青草茶的是第一種 他的部落格裡有寫
http://ppt.cc/-vP7
: (第二種)
: 還是要直接寫
: 承辦人:
: 電話:
: 傳真:
: e-mail:
考選部的是第二種
http://ppt.cc/qLpp
所以應該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