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最近在網路討論區看到如下事項,發現大家以後在說話時真的都要很小心,
避免誤觸法網阿,畢竟著作權法真的蠻可怕的!
1、在說話時任何人都應該很擔心在職場上(因為職場上是有收費營利的)若不小
心說出跟書本或上課相同內容的話語而違反著作權法第23條公開口述權。
所以在職場上若隨口唸出流行歌的歌詞,也會因此而違法。
2、著作權法第23條公開口述權是在懲罰念越多書的人。越認真的人反而言詞說話
會跟著作上相同,該條文解釋就是如此。
突然發現著作權法的保護著作權人是無所不包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