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朋友告訴我的,所以想說跟大家討論一下這問題
考選部依照各位選填<只報律師><只報司法官><同時報律師與司法官>來排考場
我認為這對考選部來講,方便
但對於 <已經考上律師> 卻又同時在今年選擇報名<律師與司法官>的考生就不好了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考場是<律師與司法官>的考場
而您已經考取律師,照理來說~您不應該出現在這裡
已經考取律師的考生,您應該出現在<只報名司法官的考場>
也許您會認為這是憲法賦予您的考試權
但您的一念之間,造成一位律師考生,無法參與律師第二試
這是有損陰德的
也許您會說,那您一試考高一點就不會被影響
您說的沒錯,但就算我分數考高,還是有一個律師錄取邊緣的倒楣鬼被刷掉
您佔了一個名額是事實
對於要準備司法官考試的<律師>
也許您本來認為說,我就算律師通過一試,我只要不報名律師二試,
神不知鬼不覺,沒人知道我我在一試有勾選報名律師
但考選部考場的巧妙安排,讓這些考生身分曝光
每個人唸法律以來,總會有法律系朋友同學或補習班的朋友
這些人總有人知道您已經考取律師
但您昨天卻出現在<律師與司法官同時報名>的考場
未來假如您擔任司法官,承審重大案件,被媒體介紹您時
有沒有可能媒體接到民眾爆料
(根據本台的獨家消息,審判長當年報名一試考試時,叭拉叭拉的......)
如果您未來成為公眾人物
您過去的過往,恐將受到檢驗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您唸過4年的法律系
必有認識您的人
所以在考場一定會被發現
因此,我跟朋友對於今年<只報名司法官>的那1000多名律師,表示感謝
謝謝你們的無私,而只選擇報名司法官,也讓今年有更多考生能參加律師二試
十二萬分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