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一問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4-08-18 15:01:10
甲有A屋一棟,委託朋友乙出售
約定期限6個月,售價一千萬
如有超過部份則充作乙之酬勞
後乙因多次擅用A屋,有意購買,謊稱有人出價八百萬
於6個月期滿後通知甲,甲遂同意以八百萬售出
惟於簽訂契約前,丙向甲表示欲以二千萬購屋
甲欣然同意,並做成書面契約,但未移轉登記
乙得知後因鬱悶而醉臥A屋,卻致煙蒂掉落而燒燬A屋(滅失)
問:甲得向乙為何種請求?乙得為何種抗辯?
看到醉臥就想到原因自由行為(咦)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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