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09:00:34
其第128條是這麼寫der,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五千七百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 九座者,應裝置具有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一萬五千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 三十座者,應裝置具有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
(
)
所以到底是5700還是15000? 9人還是30人?
第129條也有一樣情形,想請教達人,
難道真的是寫錯了?!
作者: exsiota (緯爵爺)   2014-08-26 09:10:00
那是4個條件,有超過其中一項都要裝!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09:20:00
我的意思是,超過15000kg一定超過5700kg; 超過30人一定超過9人。所以第二項陳述是否是多的?因為已經包含在第一項了!
作者: exsiota (緯爵爺)   2014-08-26 09:46:00
不能這樣看啦!!!飛機構型和設計很多樣!!!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09:57:00
感謝,只是覺得他的條件寫這樣很不明確
作者: flightheory (飛行原理)   2014-08-26 10:23:00
5700~15000是裝GPWS, 15000以上裝EGPWSEGPWS包含GPWS全部功能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10:24:00
感謝樓上,中文法條看不出差異。
作者: flightheory (飛行原理)   2014-08-26 10:25:00
但GPWS缺少一些EGPWS功能這是原始規定,但後來根本沒GPWS, 全部升級成EGPWS所以法規修正成不管重量和座位數,通通裝EGPWS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10:44:00
對嘛!應該吧第二段刪掉,如果都是裝同一種東西的話。而且應該要寫增強型。
作者: flightheory (飛行原理)   2014-08-26 10:59:00
法規修正前條文請見 http://motclaw.motc.gov.tw/Shohttp://motclaw.motc.gov.tw/ShowMaster.aspx?LawID=J0046006不寫增強型是因EGPWS是某家公司特定名稱,有綁標之嫌當年別無選擇,只能裝EGPWS,現已有他牌符合法規裝備可裝,更不該寫增強型
作者: AFM (原子力顯微鏡)   2014-08-26 11:28:00
原來是這樣!thanks!
作者: maccanna (sky)   2014-08-26 11:33:00
有些事情只有專業才懂,只看法條真的無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