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險競合條款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09-11 00:07:54
看了葉啟洲 師和劉台大的保險法爭點整理
提到保險條款競合保險人如何給付的問題
不負責任條款
溢額賠償條款
比例分擔條款
臚列了各種保險條款競合優先給付的情況
但是好像都只有結論 小弟想請教的是這種只能強記嗎?
例如 甲 乙 之契約有溢額賠償條款,乙保險人僅就甲由丙處獲賠不足部分負責
其中若 甲 丙 為不負責任條款 則由主契約丙賠償甲
就上例的情形,為什麼甲 丙之不負責任條款要優先賠償?
感謝大家了:)
作者: zhaomine801 (暴龍推事)   2014-09-11 00:22:00
我的淺見是,沒錯這要強記,因為屬於定型化特約條款的一種典型。但我保險法學到現在幾乎沒考到這條款過並且我記得葉啟洲教授在他那本書主張這說回來還是保顯競合而已。供參考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09-11 00:35:00
感謝:)
作者: biyouth5566 (比欸ㄟ肖年阿)   2014-09-11 01:38:00
只要記得不負責任條款是指如果有人負第一責任,那我不負責的意思,溢額保險是說有人賠剩下的我來,與不負責條款競合時,沒人負第一線責任所以沒人賠,不負責條款就要出來賠,這符合當事人真意。推理幾次,很好記。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4-09-11 01:46:00
感謝@@好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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