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
文)
題型:測驗 題號:16 標準答案為:D
疑義要點及理由: 16.下列關於未遂犯法律效果的敘述,何者錯誤?
(A)普通未遂(障礙未遂)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B)不能未遂,不罰
(C)迷信犯之行為,不罰 (D)中止未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答案(A)和(D)應
該都有錯誤,理由如下: (A)的部分: 刑法第 25 條之規定: 已著手於犯
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
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依照題目所示,普通未遂犯之處罰,依上
開法條規定,應該是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而非「正犯」,按照正犯減輕
的應為「幫助犯」。 考選部的答案是(D),綜上理由,(A)應該也是正確答
案。
建議處理方式: 本題答案更正為:■ A □ B □ C ■ D □ 本
題無正確答案,一律給分 。
試題疑義處理結果: 答A或D或AD者均給分。
※ 引述《hddream (Fledgling)》之銘言:
: 16.下列關於未遂犯法律效果的敘述,何者錯誤?
: (A)普通未遂(障礙未遂)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 (B)不能未遂,不罰
: (C)迷信犯之行為,不罰
: (D)中止未遂,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因為我手中沒有補習班答案,但這題從昨天就困擾我到現在
: 就(A)而言,法條是寫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 就(D)而言,我的認知是中止犯是「應」減輕或免除其刑,而非「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我考慮好久,結果這題我選(D)
: 可以請教哪位大大可以突破我的盲點嗎??
: 感謝!
: X的,國文選擇題跟天書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