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派出所的地位

作者: PatRafter (pat)   2014-09-27 12:05:42
我知道派出所是派出單位,不是行政機關
可是如果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5條規定,
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的處、大隊、所、中心為二級機關用之,
為什麼這裡又變成了機關呢?
還是派出所是指警察分局的派出單位
而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的所是指戶政事務所之類的
那要怎麼判斷到底哪些所是派出單位,哪些所是行政機關?
消防局的大隊算是派出單位還是行政機關?
我真的搞混了~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9-27 13:21:00
分局才是機關,派出所是派出單位大隊也是機關,分隊就是派出單位
作者: a0933 (阿鼎加油)   2014-09-27 13:39:00
那小隊是派出機關的派出機關嗎?
作者: Rex7963 (Rex)   2014-09-27 14:08:00
行政機關須符合獨立編制預算、依法設置、能對外行文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4-09-27 14:50:00
直轄市政府的所應該是指戶政地政公所等單位吧
作者: precipitate (Get it right)   2014-09-27 15:26:00
推4F,用機關的定義去判斷,用分隊還是小隊去分無意義,如移民署專勤隊下也有分隊,但也不是以自己名義行文~
作者: keymaker   2014-09-27 22:06:00
單獨組織法規、獨立編制預算【通常有自己的人事與會計單位】、有依印信條例頒發的大印、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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