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普考法學,有一個小小的問題
第20題
題目:民國99年7月30日司法院釋字第680號解釋宣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規定違憲
,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則懲治走失條例第2條第1項
之規定,何時失效?
(A)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後,本項規定始廢止失效。
(B)由法務部發布,並公告於新聞紙後,本項規定始廢止失效。
(C)至民國101年7月30日,本項規定如未修正,則自動失效。
(D)自應失效日算至第三日起失效,即於民國101年8月1日失效。
答案:C
疑問:B是否有錯呢?
法律公布,即三日後開始生效;
法律失效,即公布日期開始失效,由(機關)自行公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