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甲將位於忠孝路的一間公寓出租給乙,租期三年,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乙若遲繳租金,甲應在兩年內請求乙繳納,否則租金請求權將罹於消滅時效
(B)甲與乙之租賃契約若未經公證,在乙搬入租賃房屋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
讓與第三人,甲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不生效力
(C)乙搬入租賃房屋居住後,縱使甲將租賃物所有權基於贈與之原因讓與第三人丙,
租賃契約對於丙不生效力,丙得請求乙搬離租屋處並返還房屋
(D)租賃物之修繕,得因雙方當事人之約定,由承租人負責。
正確答案是D
A跟C我都沒問題
我想問B錯在那裡?
(我所認知的: 5年以上且經公證或不超過5年未經公證,都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求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