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怡老師今年出版的法緒課本的P1-269頁有這題的解釋
甲向小販購買水果一斤(債權行為)
付款一百元(物權行為)
提著水果離去(物權行為)
所以甲跟小販間共有三個法律行為
補充:
甲與乙簽訂一艘附有三個救生圈的遊艇之買賣契約,價格新台幣一百萬元,
當場甲將救生圈遊艇繳付給乙,乙將新台幣一百元現鈔包成一個小包裹交付給甲
,則甲乙共完成一個負擔行為(買賣),五個處分行為(遊艇及三個救生圈、現鈔包裹交付)
※ 引述《ByMyWILL (IMusT)》之銘言:
: ※ 引述《elva072001 (Chris)》之銘言:
: :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 甲向小販購買水果1斤,付款100元,提著水果離去,甲與小販之間共有幾個法律行為?(9
: : 3普考-法緒)
: : A .1個
: : B.2個
: : C.3個
: : D.4個
: : 正確答案是C.3個
: : 可是我個人想法是B.2個
: : 因為從題目我只看到錢跟水果的物權有轉移,所以有兩個物權行為,想請問第三個行為是
: : 什麼呢?
: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你看到的2個物權的移轉,是根據買賣契約(民345)是關於買受人(民367)跟出賣人(民348)
: 的義務,但甲跟小販彼此意思表示一致所成立的契約(民153)也是一個法律行為
: 總結來說,2個物權行為是處分行為,1個契約則是負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