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成績單了
各題分數 總分
公法 0+23+37.5+24 84.5
刑事法 18+13+19+24+59.5 133.5
民法 27.5+27+27.5 82
民訴 12.5+20+66 98.5===》民事法總分180.5
商事法 20+10.5+20.5+28+13.5 92
國文 申30 測40 70
總分→561分
排名→84名
刑事法133.5根本是佛心來著...老師的標準到底是啥啊@@
作文司法官還有40說,律師只拿30有點意外
公法第一題真的給我0分...按陰陽
不過分數真的高得誇張耶,第一名好像有6XX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