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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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了103普考簡章和歷年報考數據
>>>考試地點:設臺北、桃園、臺中…等 13 考區同時舉行
應考人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考,報名後不得更改。
103年,到考人數456,需用人數24,錄取49>>>
所以是全國共錄取49人,包括臺北、桃園、臺中…等地嗎?
Q普考或鐵路特考員級,選考試地點,會影響到可以選的志願地點嗎?
(比如選台中考場到考,假如有幸考上後,還能選位於台北或高雄的志願嗎;
還是就只能選台中的志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