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bygiggles (咯咯笑)》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有關試場監考老師未舉發違規
: 時間: Sun Dec 28 17:52:3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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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預祝大家今天都考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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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考試的試場監考好像沒進入狀況
: 有考生手機鈴響幾次沒有看到監考有作任何的登記動作
: 只有口頭告知要把手機關掉 也沒有向巡場人員稟報的樣子
: 試場也沒有清空就開始發答案券
: 這種情況應該要向哪邊提出監考不適任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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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大家在試場有沒有發生類似的狀況
: 是如何處理的呢?
: → babygiggles: 放包包 有找到主人 12/28 18:20
: 推 snow10133: 我的考場也有人連續三節手機都在震動 監考人都沒反應 12/28 18:35
原PO對於試場規則有點誤解
未隨身攜帶、放置桌椅附近是不會扣分的!
考選部對監場的規定是,如果找的到手機,也瞭解手機可以按掉...
如果不瞭解手機,可以將包包暫時移到教室外,響畢再拿進來...
也可以問哪個考生的,請他自行按掉...
試場規則第6條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扣除該科目成績五分至二十分:
七、考試中將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通訊器具隨身攜帶,或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
綜上,放置於教室前,行動電話響起,不符合扣分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