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999 (FLY)
2015-01-09 23:40:01甲想做假的土地買賣,於是拿槍抵著地政事務員a,強迫a幫他做假的土地登記。
想請教一下這一題,這題書上寫 地政事務員a為公務員登載不實,但可主張緊急避難
我有點想不通..為什麼他是緊急避難,而不是正當防衛? 對方拿槍抵著別人,怎麼會是
好人? 而不是用正對不正 的正當防衛?
麻煩版友幫忙解惑,謝謝。
作者:
Blossom2 (鳳梨夾心鳳梨酥)
2015-01-09 23:42:00正當防衛應該是A反抗甲,但A為了避免自己危難才犯罪而犯的這個罪並不是侵犯甲的法益,而是社會法益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5-01-09 23:56:00因其所為不是對甲的防衛行為
作者:
ssarc (ftb)
2015-01-09 23:57:00他不是反抗甲,而是為了自己生命安全作假資料如果今天他為了反抗把甲打到重傷那才是正當防衛
作者: ruy491 2015-01-10 00:25:00
要從a的角度出發 a為了自己生命身體法益侵害社會法益:緊避如果a為了自保而敲昏甲:正當防衛看a為了自保而犧牲掉的的是什麼
作者:
kamelol (kame)
2015-01-10 00:33:00ruy491 贊
正當防衛"只能對加害人為之"緊急避難則是風險轉嫁,題目中乙不實登載是為保護自己而侵害第三人權益,也就是將風險轉嫁他人。更正..是a = ='
作者: ade8025 (阿傑) 2015-01-10 20:41:00
正當防衛對壞人 緊急避難對無辜第三者 如同此處的公眾信賴土登的利益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