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qsaxz (阿呆)
2015-01-19 18:01:28我想問憲修ꜵ II
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的保障
係指假設院長因故下台時
同時也免除大法官之職位
還是變成大法官?
我認為應該是正、副院長的職位不受保障
如院長辭職時
應回歸到大法官
然後總統再重新提名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1-19 18:12:00司法院院院長及副院長也可以不是大法官啊,只要總統提名,立院通過即可,但若有大法官職位,是保障終生任職的
作者:
wqsaxz (阿呆)
2015-01-19 18:38:00憲修5 I不是說大法官15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所以不是一定要是大法官才能當任正副院長嗎?
r大完全錯誤...院長副院長一定是大法官而且大法官哪有終身職....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19 19:09:00二樓,請看看憲法增修第5條第1項。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1-19 19:13:00之前好像當過一次大法官就有終身職優遇跟法官一樣 後來修掉的樣子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5-01-19 20:20:00是本身是法官 法官終身職吧 任大法官不影響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1-20 22:01:00院長副院長要是大法官。由法官轉任大法官才享有憲法對法官的身份保障不過大法官任期滿了之後視同停止辦案司法官,還是有一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