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陳治宇 老師的法緒,講到地方制度法
第30條第三項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老師特別強調了,這邊的中央法令是包含行政規則
第31條 自律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法規牴觸者,無效。
老師又強調了,這邊的中央法規是不包含行政規則的
於是 中央法令 > 中央法規 (範圍)
但是我又想到了,有個法叫做"中央法規標準法"
因為中標法第一章總則,制定了法律和命令的名稱
所以我的問題是
1.所以我可以說中標法指的"中央法規" = 法律+命令?
2.地方自治法第31條提到的中央法規 不等於 "中央法規"標準法的中央法規?
3.哪裡有中央法令的定義?
剛接觸法律,有點模糊,希望有人可以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