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1174 (罐頭)》之銘言:
: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消費借貸借款50萬
: 乃以乙為被告,向A法院起訴請求乙清償借款50萬
: 乙之保證人丙與訴訟審理中代乙清償50萬
: 嗣後丙向乙起訴請求償還50萬
: 試問前後訴應如何處理?
: 這題可不可以用民訴254解啊?(因為民法749規定清償後債權移由保證人承受)
: 這是否構成民訴254的訴訟標的移轉?
: 因為解題書的答案是寫前訴無理由,後訴不違反民訴253
原文的推文我看過了
大家都說因為訴訟標的不同所以不能用254
可是舉個例子好了
甲主張乙無權占有,以民法767主張乙應返還物品給甲
可是甲在訴訟繫屬中將物品讓與丙
此時就有民訴254的適用(應該沒錯吧)
可是這個情形部也涉及兩個訴訟標的?(甲對丙的767還有乙對丙的767)
既然如此,物權的移轉可以這樣用,那民法749法定的債權移轉
為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