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ikitty (Tropicalfish)
2015-03-03 17:29:19[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想請教大家,
問題1:
關於移民法第38-7條文第2項提及「依....,違反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二項之收容替代處分者
,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沒入其繳納之保證金。」
比照第38-1第2項內容為「入出國及移民署經依前項規定不暫予收容,
或依第三十八條之七第一項廢止暫予收容處分或停止收容後,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為
收容替代處分,並得通報相關立案社福機構提供社會福利、醫療資源以及處所。」
作者: meikitty (Tropicalfish) 2015-03-04 09:48:00
原來第三項忽略關鍵字了,問題1這樣解釋挺有道理的謝謝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