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在上刑法課的時候 老師總是提到總則跟分則 有點困惑這兩者
在出題上有什麼樣的差別呢??總則出題的時候案例裡不也是會帶到分則的東西嗎?
另外小弟考的是一般警察四等 上面是寫考刑法概要 那考的又是總則還是分則呢?有
點搞不懂XD 麻煩大大們解答了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5-03-19 13:23:00總則不考分則條文的要件爭點刑法就是全考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3-19 13:34:00概要就是全考 但是理論上會出的比較簡單
作者:
eu3 (^^)
2015-03-19 14:01:00四等分則法條 看一看吧 都直接打法條 不會出很難爭議應該講警察四等算是國考最好寫的刑法
作者:
simayi (simayi)
2015-03-19 14:37:00你去翻一下中華民國刑法就懂了
作者:
ryancij (ryan)
2015-03-19 16:30:00全考
作者:
PowerGG (佑哥)
2015-03-19 18:11:001-99條總則,100條開始分則
作者: miyako7221 (VerNa *) 2015-03-19 19:59:00
1-30 條原裡搞懂+競合部分 分則可以套用到分則熱門條款要熟~~~
作者:
eu3 (^^)
2015-03-19 21:05:00樓上少了31條..
對啊 老師完全沒提 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還有分決定很無奈想在問大大們一個問題 那如果同一題帶到的罪有很多最後結論都需要競合嗎?還是只要都列出來就好?
作者: watchhead (蛸) 2015-03-20 17:41:00
刑法老師都會說吧?
我們這個老師完全沒提 他可能以為都是高普考的學生可是補習班融合了各個考科每種的都不一樣 所以一堆人都一頭霧水(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