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郵局 郵政法規第10條

作者: laidababa (賴打罷罷)   2015-06-10 22:09:13
郵政法第10條
I 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但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
物品、不適用優惠郵資或違反郵政法規,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開拆者,不在此限。
II 郵件經依前項但書規定開拆查驗後,應於驗訖之證明。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
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以上是法規規定
但我目前寫到一道題目是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中華郵政公司之服務人員原則上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
(B) 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物品,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者得予開拆
(C) 寄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該郵件
(D) 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該郵件
課本答案給(D)
我的想法是,本題答案(D)應該是設定在交寄郵件時的情況,此時面對的應該是寄件人才對
,所以(D)收件人是錯的;但是對照法規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
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依照法規來講的話,應該答案(D)也沒錯才對啊,有請高手解惑了!!謝謝
作者: nego1121 (...)   2015-06-10 22:12:00
寄件人-> 接受 收件人->遞送法條最後要分開看
作者: shaumantou (小饅頭)   2015-06-10 22:14:00
接受郵件與遞送郵件為兩種情形,需分開判斷
作者: andy950326 (IAN)   2015-06-10 22:35:00
感覺語意不通
作者: laidababa (賴打罷罷)   2015-06-11 03:27:00
\(cloud)感謝解答,我明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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