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13、我國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稱之為「侵權行為」,需負損害
賠償責任。下列關於侵權行為所致生之民事責任的敘述,何者正確?
(A)未成年人無照騎機車撞傷人,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B)因侵權而致生名譽權之損失者,應負回復原狀之責任
(C)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應由行為的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D)損害賠償之範圍不限於被害人所受損害或所失之利益
考選部釋出的答案是(A)
這題我當初思考了好久,原本選的答案就是(A),可是我又想到如果該未成年人是19歲但
已結婚而無照駕駛致人受傷,這樣法定代理人是否一樣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以及父母雖然
健在,但無法履行法定代理人之權利義務時,這題是否又無解了?
於是在我多慮的個性下,我選了其他答案 XD
板上有沒有熟悉相關法律的板友可以幫我解答一下看是我漏了什麼地方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