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tmn (淵)》之銘言:
: 專頁新發文 http://0rz.tw/pQ1Ss
: 本項考試因颱風來襲,退費標準已屬從寬採認,並非無條件退費,
: 親筆簽名的切結書亦為其中一種證明形式,如收到退費申請書後
: 有疑問仍會與應考人聯繫確認退費情形。
專頁已經唬爛過一次,可信度有疑
而且這份發文還是不合規定
就算現在讓你申請,拖一段時間再遂一駁回,分散眾怒
這是政府機關常用的手法
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 十二 條
"考試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科目或
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或停止考試時,應由典(主)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
,依下列規定處理:"
普考延期於法有據,講白了,受到影響的考生應該承受此次的天災
動到高考,就好像你家被雷霹倒,硬跑來我住一樣,莫名其妙
高考延期不合上述辦法的規定,是純粹的人禍
這次高考延期,沒有法令依據,是違法延期,不會只有退費這麼簡單
恐怕要有人下台負責了
: ※ 引述《skylin (自由翱翔)》之銘言:
: : 104/7/11 上午 11:54
: : 標題
: : 104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考人因考試延期致無法參加考試者,申請退費注意事項
: : 內容
: : 本次考試因颱風來襲延期1日舉行,因延期以致各該等級考試全程無法參加考試之考生,
: : “須”符合表列各款退費事由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得申請退費。
: : 退費事由 證明文件
: : 1.天然災害 天然災害里長證明
: : 2.交通中斷影響 交通中斷證明文件
: : 35分鐘以上
: : 3.兵役招集 招集令
: : 4.傷病住院 醫院診斷證明
: : ◎上述退費規定係依據「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第3點辦理。
: : ꂠꀠ擬申請退費之應考人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申請表單下載項下查詢,下
: : 載並填具退費申請書,檢附入場證正本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之一,於104年7月30日(星期
: : 四)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送至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
: : 一科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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