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普考戶政移民法解答

作者: ansel036 (平常心)   2015-07-12 23:53:47
本科較為冷門,故先自己逐題找條文
都核對過,應為正解
最終解答還請參閱考選部公布解答
1. DBABB
6. DBCAD
11. BBBAC
16. DCABB
21. DBADA
26. ACABB
31. BDBCA
36. CCCAA
41. ABACB
46. CDCCC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10:15:00
我覺得用1073-1應該比較好?但我對於代理孕母一點概念都沒有,所謂代理孕母是指甲乙各自取出精子和卵子放在丙上?還是只有取甲的精子放在丙上?因為我覺得這兩種的答案會不同?但總論是考代理孕母那麼難的題目是想逼死誰?我又不是醫學系的怎麼可能懂那麽多
作者: balloncat (毛線球)   2015-07-13 09:35:00
看到民法都呆掉了不知道如何下筆..
作者: suzukova (小島)   2015-07-13 09:20:00
民法第二題我寫父認領,母再依1074收養夫之子女。y大1073-1直系血親不是不能收養?抱歉看錯,原來你是說"直系姻親"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09:12:00
對話那邊真的很冷,上課老師都快速帶過,昨天考完後回去翻老師出的總則.親屬.繼承的學X參考書,發現他連對話的章節都完全沒收入進去,可見這真的很冷
作者: suzukova (小島)   2015-07-13 09:03:00
民法我準備不足我自己知道,但是第一題我練習時自己把他歸類在比較不重要看過而已,看到題目也是傻住,原來也有人覺得很冷門說好的繼承呢?連擦邊都沒有,背的要死本來考完一第一天,覺得戶政分數要爆衝了,第二天考完這個想法完全消失,移民法考的泛範圍大又冷門對,對完80,民法可能連40都沒有
作者: shadowpriest (春花夏風秋月冬雪)   2015-07-13 08:28:00
了 移民法的範圍實在太大了 的得和應的區分也令人感到厭煩 果然民法和移民法規是戶政考試的大魔王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08:47:00
樓上大大移民法74分對我來說很高,我已經不太想去對移民法了,一定爆很大這科真的很難準備,但我看上榜神人的分數,這科都八十分以上起跳真不知這些神人是怎麼準備移民法的?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08:28:00
另外第二題我那兩個同學寫乙用認領?但認領不是只適用生父?我是寫收養,但後來覺得我法條用1074是錯的?應該是要用1073-1第一項直系姻親的收養?
作者: shadowpriest (春花夏風秋月冬雪)   2015-07-13 08:27:00
對完了 才72分 > < 程譯說基本分是80分 加上民法爆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08:24:00
名字那題我兩個同學都寫戶籍法49第一項由主任代取?但那不是只有無依兒童才適用?我是寫1089第二項子女重要事項聲請法院決定不知對不對?
作者: suzukova (小島)   2015-07-13 00:44:00
第7題,簡任第十職等及警階四階以下未涉及...,不在此限。所以應該是簡任第十一等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C第14題,B
作者: dian612169 (dian)   2015-07-13 00:52:00
程譯老師的fb有解答
作者: suzukova (小島)   2015-07-13 00:54:00
第27題修正後是5年50萬,但是還未施行,修正前5年10萬,我選了修正後的....偷渡一下,有人看到民法傻眼的嗎?我很弱,看到代理孕母完全沒有準備,取名字意見不和,也沒有在法條上看過,所以民法我完全傻眼....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07:34:00
謝謝分享,問一下高手移民法這科要怎麼準備分數才會高,這科一直是我最弱的科目,法條多.數字多.子法也多,而且法條又常修改,跪求高手解惑這科如何拿高分?另外這次民法三題都蠻難的,第一題看似簡單但配分四十要拿高分應該要把電話通知的學說爭議寫進去,上課時老師有稍微帶過,但覺得這那麼冷不可能會考所以就放空,完全沒寫到這學說而且對話的法條也蠻冷的完全沒準備只能憑上課印像去寫,這題我應該分數會很慘
作者: shadowpriest (春花夏風秋月冬雪)   2015-07-13 08:07:00
同樓上 這次民法的題目太冷僻了啦!準備那麼久 背那麼多法條 結果給我出這種題目 傻眼
作者: g200289 (yun)   2015-07-13 10:33:00
移民法範圍好廣...
作者: xxgreen (張比克)   2015-07-13 11:31:00
看到這次民法題目我也傻住...原來大家也覺得很冷門
作者: whosway (還是...................)   2015-07-13 14:19:00
其實對話非對話意思表示在民法上是很重要的,只是以往民總考題不會考這麼務實的東西,第一題反而是我最有把握的第三題看到腦中一片空白...想不到哪條法條可以用,差點想寫類推適用...第二題寫認領會有點問題,如果代理孕母在受胎期間是有丈夫的,那她的丈夫依法解釋會推定成生父,也許應該分別論術,不過我兩個都寫收養,但是法條引錯(爆)上面講得不太對,應該該新生子女會推定成丁夫的婚生子女
作者: suzukova (小島)   2015-07-13 14:55:00
w大點出的點沒錯,但是題目一開始設定代理孕母丙是未婚,也無提及丙後來有結婚,所以也得以假定丙始終未婚,如要申論丙後來有結婚應該就會甲有不得認領丁的情況,只是題目未提,當然申論也可以假定,時間不多加上題目很傻眼,完全沒辦法考慮那麼多,我民法還很嫩
作者: whosway (還是...................)   2015-07-13 15:35:00
糟糕,我沒注意題目有說代理孕母未婚...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7-13 17:00:00
回W大,如果丙是已婚甲也是不得收養自己的直親,就算之後丙和丙夫提否認之訴,甲對小孩也是要用認領的啊
作者: shuyueh (yueh)   2015-07-13 21:03:00
一看到民法題目根本傻住,完全不知道如何下筆@@ 也想問移民法到底怎麼準備比較好,法條和相關法真是多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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