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qm2k (qqqm2k)》之銘言:
: 高普考選擇題答案剛出爐,以下兩題請高手解惑了
: 23.人民基於下列何種理由,得行走於市有道路?
: (A)反射利益(B)私法上權利(C)公權利(D)國家的恩給
: 考選部給(C),難到是用行程法§92Ⅱ的一般處分(物的一般使用)去解嗎?
: (A)為何不行呢?
林清的看法:
普考行政法第23題的答案考選部公布答案為C,我想命題老師的想法是:地方制度法第16
條第3款規定,居民(直轄市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利。此題是「市有道路」之利用,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所以答案是C。
所以,暑叔也選A反射利益丫,國內學者敎科書對於興建公有設施,提供人民利用,採人
民間接享受之利益(反射利益)的見解。但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6條之規定,地方之公
共設施(老人會館、公園、游泳池......等)有使用之權(權利)。
題意不清楚,很容易被騙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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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算他承認他解錯了嗎? XD
這題我看"反射利益"翻盤機會不大
剛剛看了一下簡章
原來提試題疑義還蠻容易的
上考選部網站就可以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