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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已解決-104高點律司許政大家事事件法
作者:
lonelykids
(黑維尼>w<)
2015-07-19 19:09:12
進度:第二堂
老師講到:「同學可以觀察到家事法第41條第3項,只適用於訴<II>屬丙類時,
後訴法院才有第41條第3項的移送裁量權」
但老師於家事法第43條時,舉的例子卻是:
<I> 2月1日: 甲
作者:
lonelykids
(黑維尼>w<)
2015-07-20 09:27:00
我的理解是這樣:1. 依據許政大說法,第41條第3項,後訴<II>必然屬丙類2. 第43條受移送法院決定是否需停止程序的前提是「依第41條第3項裁定移送時」3. 但老師舉的” 第41條第3項”例子卻是<I> 2月1日: 甲--(民1030-1 or 1057)--->乙類<II> 3月1日:甲--(民1052)--->乙類阿不是說第41條第3項,後訴<II>必然屬丙類嗎?Orz 所以我到底是哪裡搞混了....。救人啦~~~
作者: sonyakao
2015-07-20 01:57:00
老師沒講錯,應該是你混在一起了。第41條在講要不要移送而第43條是講受移送法院是否需要停止程序
作者:
jason790412
(Moca)
2015-07-20 13:05:00
前面的41iii例外,婚姻事件、親子訴訟例外強制移送
作者:
Jayflacko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2015-07-20 22:06:00
應該是第41條適用在丙類時不是強制移送 而是「得」移送所以許政大舉43例子的時候是依第56條強制移送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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