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於97司特四等刑訴第3題有關無令狀搜索問題有些疑問想請教大家,僅略寫題
目如下:
Q:被告甲涉嫌偽造文書與強盜罪被通緝,國道警察於某日看見被告急駛於公路上,而追捕
至民宅,未持有搜索票緊急進入該屋逮捕被告,並大範圍搜索該屋內所有犯罪證據....警
察對人及物的搜索是否合法?
小的淺見: 對人,依刑訴131第一項第1款,是合法的,這沒問題
對物的部分,我上網查了解題,有的說依刑訴131第二項的規定,對物是違法搜索,但我
的想法若是依刑訴130的內容,得逕行搜索被告身體.....及其可觸及之處所,對物應該也
是合法的搜索啊…所以是我的理解有誤嗎?不知大家的想法如何? 請指點迷津,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