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弟跑去考了錄事
但是發現公民第九題...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力有問題...總感覺怪怪的(不要笑我Q_Q)
9.在民主政府體制中,代表立法權的國會與代表行政權的內閣,兩者
相互制衡監督,於是部分政府體制中設計有「解散國會」的機制,但
這樣的機制各國不盡相同。
下列針對各國解散國會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英國:首相可於國會否決其重大政策時,呈請國家元首解散國會
我的理解:
「英國國會」一詞 包含上議院及下議院 首相可以請求的僅限為「下議院」
(B)法國:總統須於國會通過內閣的不信任案後,經總理提請才得解散國會
我的理解:
半總統制下的法國憲法給予法國總統有相當大的權力,總統於"諮詢總理及國會兩院議長"
後,得宣告解散國民議會,進行國會改選。
(C)我國:總統可以直接解散國會
我的理解:須要立院通過倒閣案,經行政院長提請,總統才得諮詢國會議長
決定是否解散國會
(D)美國:總統可以直接解散國會
我的理解:總統無權解散國會
...到底要選哪個阿...感覺都不大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