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有很多傳說
像是法律系老師常說不考國考是因為斷人生死太可怕
但多被學生背後譏笑是因為考不上在嘴砲
另外其中一個就法官民庭比刑庭好
傳說 行政>民>刑
法官最後都會轉刑事法以外的出路
避免業障太高
但最近的三個法官被打丙事件
法律雜誌就有討論分析
其實 實務上 刑庭比民庭好太多了
大家實際去看應該也知道 法官的權威性
是刑庭>少事>民庭>家事
刑庭幾乎沒人敢硬來
但民庭 家事 常常是當事人跟法官槓起來 一點權威都沒有
另外民庭積案壓力也是比刑庭大很多
很容易證據不明確 就積案下去了
駁回率也是 刑庭很固定 大家不會說話
民庭則是駁回就很容易被檢討
刑庭的升遷管道也是比民庭快速很多
加上這次民庭三個被打丙事件
內部人才透露說
其實刑庭比民庭好的內幕
所以是不是民庭比刑庭好也是法律傳說而已啊
就像說刑庭業障高這樣
只是嘴砲 !??
都是非實務上的人出來幻想亂講的? (跟其他司法人員的傳說一樣)
考完閒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