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法律系中民庭比刑庭好的傳說 ??

作者: osee (os)   2015-08-19 20:36:06
法律人有很多傳說
像是法律系老師常說不考國考是因為斷人生死太可怕
但多被學生背後譏笑是因為考不上在嘴砲
另外其中一個就法官民庭比刑庭好
傳說 行政>民>刑
法官最後都會轉刑事法以外的出路
避免業障太高
但最近的三個法官被打丙事件
法律雜誌就有討論分析
其實 實務上 刑庭比民庭好太多了
大家實際去看應該也知道 法官的權威性
是刑庭>少事>民庭>家事
刑庭幾乎沒人敢硬來
但民庭 家事 常常是當事人跟法官槓起來 一點權威都沒有
另外民庭積案壓力也是比刑庭大很多
很容易證據不明確 就積案下去了
駁回率也是 刑庭很固定 大家不會說話
民庭則是駁回就很容易被檢討
刑庭的升遷管道也是比民庭快速很多
加上這次民庭三個被打丙事件
內部人才透露說
其實刑庭比民庭好的內幕
所以是不是民庭比刑庭好也是法律傳說而已啊
就像說刑庭業障高這樣
只是嘴砲 !??
都是非實務上的人出來幻想亂講的? (跟其他司法人員的傳說一樣)
考完閒聊一下
作者: FighTaeng (FighTaeng)   2015-08-19 20:38:00
少年法庭很溫馨耶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為核心王)   2015-08-19 20:43:00
要拿博士當法學教授,難度不比考上司法官低多少需要付出的精神力,拿來讀司法官應該也沒啥問題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8-19 20:45:00
何不問問你法院的老大呢…國考版的人懂個屁…
作者: gs1 (Zzzz...)   2015-08-19 20:45:00
看人~ 沒有歧視意味 40~50歲這批 有些也是私校就拿到德國博士但當年要在台灣考上律司 難度強太大多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5-08-19 20:46:00
至少也是問公務員版 問個啥都沒考到的考生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5-08-19 21:11:00
你的好不好 定義是能否耍官威嗎?
作者: scrate (scrate)   2015-08-19 21:43:00
喇叭啦,我看到的是民比刑輕鬆多了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8-19 21:58:00
好多德國拿博士的很廢好嗎?之前遇過好多個,大一問刑法老師刑法315-1老師還要翻法條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5-08-19 22:00:00
同意樓上
作者: jack621111 (PureBoy)   2015-08-20 00:01:00
懂德國法不懂我國法啊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8-20 05:41:00
翻法條也還好吧 博士又不是看誰會背法條 很多細部規定很混亂的 未遂預備就不用說 像315~319的體系也沒多好記 教授也是會翻書確認的 比起硬不翻跟學生講錯 我寧願他確定好再說
作者: magnumcxz (Magnumcxz)   2015-08-20 07:53:00
翻法條很正常阿,司法官律師開庭也會當庭翻法條耶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5-08-20 08:29:00
不是都會轉調嗎?可以佔著就不走了嗎?輪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8-20 13:52:00
同學在民事庭工作快爆肝,光是強執程序就忙到翻了刑事庭有業障?把對社會有傷害的人抓去關怎麼會有業障?有業障的是亂放人的法官吧,例如之前新聞性侵犯剪斷電子腳鐐脫逃,一個抓回來了另一個還再逃~這種亂放人造成社會傷害的才是業障吧..我也不懂為何明明評估是高風險再犯率的性侵犯,卻還要放出去...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8-20 14:43:00
性侵犯「脫逃」是法官「放」的? XD
作者: josephxg (XG)   2015-08-20 14:52:00
民事當事人進行主義,舉證不足就敗訴呀,那像刑庭還要幫檢察官擦屁股,而且刑庭還要合議跟值班,刑庭比較累吧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8-20 16:53:00
教刑分好幾年的教授翻法條我是不太能接受啦,律師愈老程度愈差翻法條正常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5-08-20 17:22:00
怎麼不反過來想如果判了冤獄你造了多少業障?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5-08-20 20:12:00
聽說去最高法院旁的素食,隨便碰個人都是刑庭法官XD
作者: glaciereyes (諾言法律事務所)   2015-08-20 22:42:00
擦屁股就擦死你
作者: luncheon (luncheon)   2015-08-20 23:02:00
刑最大的問題在於臨時開庭的壓力,移審、通緝到案、日間值班都很麻煩…就法官來說,因為刑有合議庭的壓力,時間會被陪席和審判長綁住,所以很多法官會往民事移動,當然想要接小孩下班的法官也會想要去民事如果把法官當作一份工作的話,就能了解這種移動的原因。啊不過我也有遇過說出「一日刑庭人,終身刑庭人」的法官啦…
作者: suzy0923 (閻知)   2015-08-21 11:26:00
整天整卷整到死,碰到金融案件,也要看整疊民庭卷,小院的刑庭還要辦行政案件...對剛候補的來說,整天開庭沒時間寫判決壓力很大。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5-08-21 16:57:00
要比冤獄 軍法官造的才多了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8-21 20:07:00
糟糕最近在看美國法律制度,和台灣的搞混了...台灣的假釋是法務部核准的,不像美國是由法院核准台灣法官對性犯罪判得相當輕,平均性侵害犯量刑才3年台灣法官對性犯罪者的輕判縱放,這才是造業障吧...
作者: beinghunted (日日是好日)   2015-08-23 12:42:00
在那邊說性犯罪縱放的,有沒有認真了解過性侵的證據結構薄弱的特性?連無罪推定都忘了嗎?台灣的冤案根本沒有比較少,只是多數人視而不見。自己去咕狗冤獄平反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5-08-24 02:39:00
這是兩回事,冤獄是一回事性侵犯平均關三年是另一回事刑法221強制性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結果實務判下來平均才關三年,這不是縱放是什麼?這和冤獄有三小關係性侵平均關三年可以全推給冤獄?會不會太籠統簡化?台灣冤獄多是一回事,性犯罪輕判縱放又是另一回事把兩者扯在一起混淆視聽是怎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