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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ws80531 (小小書僮)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這樣也行! 考公職交白卷第一名錄取
時間: Tue Aug 25 17:42:5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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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行! 考公職交白卷第一名錄取
交白卷第一名?花蓮縣政府辦理104年度「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爆舞弊案,1名逾期報
名的林姓女考生,應考時交白卷,事後官員竟將試卷拿到考生家中讓考生填寫答案,還被
提列為第1名錄取,離譜行徑猶如周星馳電影「武狀元蘇乞兒」。遭人檢舉後,花蓮地檢
署偵辦,今天將偽造公文書的原住民行政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等3名官員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原民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50歲)與輔導行政科長蔡鼎紘均明知甄試截止
報名應考人員共18名,但督固‧撒耘為「投桃報李」前任長官的提拔,竟與蔡共同幫助林
姓考生作弊, 蔡於104年1月30日甄試當日,在甄試考場以手寫方式在「花蓮縣政府辦理
104年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簽到簿」姓名欄內,增列林姓考生姓名,林女得以順利完成
甄試。
督固‧撒耘及專員徐采瑤嗣得知林女並未錄取,104年2月6日督固‧撒耘指示要求下屬將
甄試試卷、評分表、成績總表及應徵人員筆、面試成績一覽表拿給他。
督固‧撒耘於104年2月9日晚間,持空白公文試卷至林姓考生住處,讓林女重新書寫試卷
答案(因林女考試時,未寫公文試卷之說明欄,該部分遂被評分為0分),再抽換林女原
始試卷。事後又將甄試成績前二名錄取人員之評分表、成績表塗改降低,再將林女成績提
高為最高分數成為第一名。
檢察官認被告督固‧撒耘、徐采瑤、考生林女等3人均犯刑法第216條、211條、第210條等
罪嫌依偽造公文書提起起訴。被告蔡鼎紘則犯刑法211條、216條變造公文書罪嫌給予緩起
訴。(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蘇 父:阿燦,這位是鄭伯伯,鄭伯伯明天是主考!快打個招呼!
蘇 燦:鄭伯伯,去吃香蕉吧!
蘇 父:哎,哎哎?你看他,我的兒子是不是一副狀元郎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