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 在農會沒有靠山,報考 南部某農會的職缺。經過6個月的苦讀,終於通過筆試。到
台中市 口試時 自認 對題目都能 應答如流,看到委員們似乎很滿意我的答案,能夠 錄
取的機率應該很高。
幾天前 放榜後 居然是 備取1,想說 已經沒機會了。
但是 昨天農會通知我 前一位錄取者 因故無法上班,希望我 9/1 能夠上班。
他們 給的 薪資福利 :
1. 新人 月薪 26,000 ,周六,日要上班推廣農產品,只能休平日 .
2. 每月要從 薪水預扣 1 萬, 如果 業績沒有 達到標準,必需按照比例 自購農產品 拿
回家 或送人。
3. 已經 私下問過 該農會至少 10年都沒有 年終獎金。
以上 想請教 鄉民們
各地農會 都有第二項 違反勞基法 的情形嗎?
哀,這種情況,備取1 及 錄取 都令人非常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