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不才我對法律完全沒有底子
在唸憲法的時候念到關於倒閣權
其中提到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之後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
總統解散立法院”』
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這個意思是同歸於盡的概念嗎?!(⊙_⊙)立法院如果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成功,那
麼立法院就會被解散?!
希望版上的大大能替我解答真的是這樣嗎 亦或者還是我理解錯誤…謝謝
作者:
Agilitar (Agilitar)
2015-09-13 11:15:00真的啊,三權分立下的權力制衡觀念,你倒我閣,我散你院
作者:
GimO (Gimo)
2015-09-13 11:20:00就是同歸于盡 這是內閣制的特色反正我國憲法就是拼湊而來 總統制內閣制的特色跟機制都混在一起
對啊 所以哪有立法委員會腦殘的提倒閣XD當行政院長不用花錢 選立法委員花很多錢捏XD
但是盲點是沒有說過被不信任的行政院院長不能再被總統提迷?提名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5-09-13 11:48:00那不算盲點吧?目前行政院長不是只要總統爽就好?
那這樣倒閣內閣閣總辭的意義就不存在啦多打一個閣...吃太飽打嗝?是說真的出這種狀況也只是多一號釋字解決問題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3 11:50:00所以倒閣在台灣就只有宣示意義然後國會自殺而已 XD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3 11:52:00加上同意權都沒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5-09-13 12:07:00如果就制度上來說,我也不覺得是盲"點",整個是拼在一起的怪獸
yes 內閣如果有自信自己是正確的施政就會提解散國會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09-13 12:17:00所以當初立委不敢倒閣 只敢罷免阿扁啊
倒閣後可以藉由立院改選(新民意)這是要手段所要的結果
所以總統的權力根本過大,行政院長形同總統的魁儡。要總統制不總統制,要內閣制不內閣制。四不像的政權。
在台灣根本不會用到倒閣權啦,幾個立委叫閣揆去罰站,閣揆就自己辭職了,你看台灣有幾位閣揆當超過兩年的。
也不會怎麼樣的,院長重提名立委重選而已。立委好不容易選上了,利益結構形成他們會玩真倒閣?所有的動作都是算計,做秀,媒體曝光度,政黨惡鬥。立委落選的倒是應該很歡迎這樣的結局。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14 19:53:00立院新民意又如何?我們閣揆的產生跟新民意又無關內閣制會經由倒閣解散國會選出的新國會議員中產生出新內閣